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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June 25, 2017

整理自己 --- 熱情與平靜

從小我爸就常常說我有過動症,每次聽到,我都覺得我爸好像帶有貶義的在說那三個字,那種不被認同的感覺其實挺可怕的。不過好動好奇的天性似乎就是這樣紮根,讓我無論做甚麼都全力以赴,就算自己做不好,也至少要對得起自己。

國小的時候加入了體育班,每天要跑操場,那時的我不知道為何,每次跑都是跑倒數第二名,最後一名總是另外一位有氣喘的女孩子。過動又好勝的小鬼頭雖然很不甘心,卻也永遠無法理解為何班上其他孩子都那麼有體力,我加入了籃球隊,明明很認真很用心,卻永遠也跟不上大家,因此也是第一個被踢出球隊的。直到國中才知道原來我心臟有個洞,心臟效率比較差,而我爸故意不讓我知道,他希望我不要覺得自己跟別人不一樣,但老爹阿,你兒子就是跟別人不一樣啊!送我到體育班是要我死嗎?

那時的國中有各種奇妙的特殊班,那時都是以才藝為名、資優為實的班級。雖然我過動,但我從來沒有喜歡過跳舞,國小畢業時我媽幫我報考了舞蹈班,其實我是很反彈的,但我知道怎樣反彈都沒用,那個考試我是一定得去了。我當時說服我自己,真的不喜歡就隨便考考,反正沒考上我媽也怪不了我。但我似乎還是低估了自己的好勝心,沒想到竟然一考就上,然後又逼自己跳了三年的笆蕾舞,就算是現在講還是會覺得尷尬。

高一在台灣的時候,雖然學校明文規定一個人只能參加一個社團,我卻硬是參加了三個,合唱團、熱音社、以及秩序糾察隊。高二去了美國,則是同時加入了交響樂團、合唱團、以及游泳隊。其實我自己都不知道我那奇怪的熱情是哪來的,好像總覺得啥都有趣,啥都想嘗試。

大學放飛了自己,四年半裡墮落了三年(對我延畢了),變胖的同時也因為看卡通學了一些日文、打電動學了一些奇怪的哲學。畢業後回到台灣直到現在,中間我換了六次工作,雖然是個刺頭,但從來沒有一個老闆對我不是又愛又恨。我似乎永遠停不下來,永遠充滿著熱情。

第五次工作是去接我媽的公司,因為我的熱情,燒傷了不少人。跟著我的夥伴也好、又是老闆又是員工的老媽也好,都因為我堅持去做我認為「對」的事情而受了傷。直到我發現對的事情不對的時候,我第一次選擇了妥協,我跟公司員工鞠躬道歉,並且離開了公司,跑到台東打工換宿,那時感覺很奇妙,從總經理直接變成打工仔,看事情的角度全部變得非常不同。

第六次我則是決定繼續延續我的熱情,換一個夢想去追,去偏鄉當了老師。我從沒想到整個教育體制可以如此的脫節以及僵化。所有的老師都說孩子難教、父母更難教,但我親身的體驗則是所有的孩子都好棒,父母也都是真心愛孩子的。真正的問題就是出在老師們的自大以及狂妄,有的以專業的姿態自居,有的則是因為僵化的體制被打趴。那時的我終於體會到一個人追逐的夢想愈大,天上壓下來的擔子就愈重,那是一個跟全世界在對抗的夢,嗯,對,夢之所以為夢,就是因為有些目標永遠追不到。

除了工作以外,同時還有我很認真在耕耘的愛情,好像也因為我的堅持崩潰了。女孩子受不了我,她們可以完全理解我在說甚麼,但無法認同、也做不到。我不知道如何反省我自己,因為遇到問題就解決好像是理所當然的,我不知道一般人怎麼做到抱怨問題的同時又不嘗試解決這些問題,然後渾渾噩噩的過下去,而我的自大,就這樣直接把我給敲碎了。

如果一年半前我沒有遇到崇建老師,我永遠不知道原來情緒是可以被教育的。我把我追尋的熱情一瞬間轉了方向,透過認識自己的情緒以及期待,我看到愈來愈多自己的問題,然後情緒愈來愈少,我也變得愈來愈平靜。

後來我似乎平靜過了頭,連活下去的動力都有點找不到。不過不想活不等於想死,雖然沒有活下去的動力,卻也沒有想死的念頭,那是一個非常奇怪的狀態。其實我沒有很喜歡這樣的狀態,平靜到不想活,讓我真的開始懷疑我是不是該去看心理醫生,但我又很鐵齒的認為我的狀態心理醫生應該無法幫忙,雖然醫生可以幫助我回到系統裡面,但我的問題根源就是這個系統本身。

接納了自己之後,我只能又重新開始接納這整個曾經讓我很討厭的系統。原來愛是這樣的,原來愛本身就可以當作活下來的動力。

大約一周前,發生了一件非常奇妙的事情,平靜的內心似乎又突然有了溫度,但其實我是有點擔心的。熱情這把大火將我燒乾,好不容易又有了一些水,我好擔心這把火又會失控。但仔細想想,我既然已經被燒乾過,再痛也不過如此,失控,就失控了吧。活著不就是水深火熱嗎?

Friday, June 23, 2017

整理自己 --- 矛盾與和諧

我知道我有優點,我也知道我有缺點。
我的優點有時候是缺點,我也知道我的缺點有時候是優點。
我的優點是缺點襯托出來的,我的缺點也是因為優點而存在。
因此,我愛我的優點,也愛我的缺點,我愛我的整體。

我是全宇宙系統裡面的一分子,我是個細胞。
我可以成為免疫系統裡面的一份子,我也可以成為病菌。
免疫系統與病菌在打仗,但沒有病菌就沒有免疫系統,
宇宙其實是矛盾且和諧在運行的。

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不管我認不認識妳,
不管妳是病菌還是白血球,
不管妳是天使還是惡魔,
不管妳是善良還是邪惡,
不管妳是接生婆還是殺人犯,
世界因妳而存在。

我愛我,我是世界,世界是妳,我愛妳。
陰陽相剋相濟,矛盾且和諧。

Wednesday, June 14, 2017

整理自己 --- 規矩與自由

  我小時候一直很疑惑一件事情,就是法律。我很困惑一個孩子一出生怎麼可能知道紅綠燈的意義、地上紅黃白線的意義、或是甚麼汙辱誹謗等等違法的事情。人人都說法律系很難念,如果法律系很難念,那我們如何期待一般人都要懂法律並且守法呢?這個困惑一直到我去了美國又再一次強烈的衝擊了我。比如說美國人習慣的小費,我從來沒有付過小費的啊,怎麼會知道小費該給多少呢?
  規矩這件事一直給我非常大的困惑,大家都說要守規矩,但是學校的規矩跟家裡規矩不同、不同老師之間也有不同的規矩、而不同的國家則有不同的法律。而這些規矩總是有些不同、甚至是相反的,我的困惑就是,那到底要守誰的規矩呢?規矩又是誰說了算的呢?立法委員又憑甚麼立法呢?
  這種規矩已經給我大量的困惑了,然後學校的社會科竟然說我們身處在一個自由的國家,擁有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等等,我又更困惑了,我們有自由,但是要守規矩。嗯?好像哪裡怪怪的。再問一次,我們要守規矩,但是我們是自由的?看來我們需要定義一下甚麼是規矩、甚麼是自由,然後才能看懂這個矛盾到底是甚麼。

  我想規矩比較簡單,就是一些規範,通常是掌權的人要求下面的人遵守的一些規範。掌權的是父母,孩子就必須遵守父母訂下的規矩;掌權的是老師,學生就必須遵守老師的規矩;掌權的是國家,國民就需要守法。但是自由這兩個字就比較奇妙了,自由感覺好棒,亨利還說過:「不自由,毋寧死。」我是真的困惑了,亨利不用守法嗎?我怎麼感受不到自由的存在?
  孫中山先生說:「一個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範圍,才是真自由。」嗯,很好,給自由劃了一個範圍、一個前提,但是還是沒定義啥是自由啊!!
  直到最近,聽到某胖的一個說法讓我思考了許久,他說:「自由就是有說不的權利。」這句話真的讓我像是被雷劈到一樣,是啊!沒錯啊!我們都停留在一個思考誤區裡面,只著重自己的自由,卻沒想到說不的權利是別人給予的。也就是說,如果我們大家都能允許旁人擁有說不的權利,那這個世界就自由了啊!
  
  欸,定義如果清楚了,那問題又來了。法律規定我不能闖紅燈,我有說不的權利嗎?嗯,好像有,但是警察伯伯會來罰款;那我有不繳罰款的權利嗎?好像也有,只是會被抓去關;那我有不被抓去關的權利嗎?似乎沒有欸,警察伯伯會強力執行。所以自由跟規矩好像是天然的矛盾啊!?
  換句話說,其實這個世界是不給我自由的,因為有規矩在,所以我無法隨便說不。世界不給我,那我能不能自己給自己自由呢?我能跟自己說不,我也能允許別人跟我說不,那時,我是自由的,同時也能讓別人在我無規矩的環境內感受自由。
  但自由有代價的,所有的選擇,所有的「不」,都有代價的。承擔起這個代價,叫做「負責」。因此自由的人必定是負責的人。而負責的人,通常在自己的心中會有一把尺,會讓自己活在一個規律、並且有規矩的環境裡面。
  好奇妙,熱愛自由的人打破規矩→打破規矩的人學會負責→負責的人重新規範自己。繞了一大圈,還是得守規矩呀~不過差別在於,「不自由的人守的是別人的規矩,自由的人守的則是自己的規矩。」

  於是,我想要稍稍改變規矩的定義,規矩是一個成熟的自由的人規範自己的,並不是拿來規範他人。無論是家法、校規、還是國法,都是以規矩來強加一個不自由的狀態給孩子、學生、或國民。也許這個不自由的狀態是必須的,我也沒有說要把法律拿掉,但至少,至少我們可以摸著良心跟自己、跟孩子、跟學生說,這個國家不自由。
  或許等到有這麼一天,大家都變成了成熟並負責的大人,那時所有人都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那,也許規矩就可以被拿掉,也許真正的自由就能降臨。

Saturday, November 26, 2016

整理自己 --- 友情與愛情(下)

  快轉一年,我上了大學,M小我一歲所以還在她的高中。美國的高中有個畢業舞會,幾乎所有的高中生都會非常注重這個舞會。或許是文化差異、也或許是個體差異,其實我一點都不在乎這個舞會,因此我高中的畢業舞會我沒參加,但是M很想參加這個舞會。M家裡其實一點都不富裕,她家裡的電腦都已經甚麼年代了還在用486電腦,而舞會光是門票就很貴的,還要租禮車、穿西裝、買花束等等的各項開銷,兩個人花上四五百塊美金還是保守估計。我這個理性勝過一切的人,跟M討論說別去參加舞會了,這些錢省下來我幫妳家裡換台新電腦。

  過程省下不表,結論就是M還是要去舞會,而最後為了這個舞會花了四百多塊美金,當然全部都是男方出錢。雖說是一個經驗,但是這個經驗對我來說跟把四百塊丟到馬桶沖掉的感覺差不多。

  後來,M的生日她在家開了一個生日派對,並且約了我參加。好大的一個派對,好像六十幾人吧,這些人們我認識的應該才三四位。她是主角,我是主角的男朋友,我有很深的期待,期待這個主角的男朋友至少也要像個男配角吧,期待M會在吹蠟燭的時候拉我過去,或是拆禮物的時候跟大家說這是男朋友送的。

  但事實是在這個電影裡面我只是路人。這個派對裡面如果有男主角,應該是一個高高帥帥有明顯肌肉的帥哥,她跟M玩得好開心,而我竟然被晾在一邊,M連介紹也沒有。事後,我又跟M生氣地聊了很多,M一直道歉,雖然看起來很誠懇,但我實在是想不通,如果對我沒感覺了,何必道歉呢?既然道歉了,還不願意介紹我給她朋友認識的原因又在哪裡?

  M說休息一下,然後一周後她就換了男朋友了。我沒猜錯,果然是那個帥哥。

  對我來說,真的好傷。

  我遵守的道德標竿,害了J去做了傻事。而對於美國人來說,這個道德標竿好像只是屁,男女朋友的交往其實只是個遊戲。

  其實我到現在才比較能釋懷,比較能理解美國人的心態是甚麼。男女朋友是一種嘗試,還沒結婚前就多認識一些沒關係,互相也沒有甚麼道德上的壓力。多多比較之後,至少結婚時選的對象是真正適合的對象。而我們亞洲人的想法則是保守許多,結婚後不管好壞,就試著好好經營下去。我說不上來哪個好哪個壞,我只知道那時我被自己的道德標竿戳到心臟了。

  心很痛。那是對一個人全然的付出,卻遭到全然的漠視的感覺。而因為我的全然付出,也害了我的朋友J做了傻事,更不用說我跟K之間早就已經斷了音訊。

  友情與愛情到底是甚麼?對十八歲的我來說,好沉重。

整理自己 --- 友情與愛情(中)

  那年是我十七歲轉十八歲的生日,對我來說那可是個大日子。我跟M說了請她要幫我慶生,並且非常期待我生日的到來,因為我的初吻會在那天實現。那段時間M會去中文學校,而我則是因為她的關係去當了中文學校的助教。印象很深刻,我生日的前一天晚上快要十二點了,我還在跟我姊聊天,突然聽到門外有很奇怪的聲音,然後門縫裡面塞進了一張紙條。我小心地撿起紙條一看,裡面竟然是用紅字寫滿了生日快樂,然後背面寫著「如果你沒有第一個看到,我第一個打瓜你。」我知道一定是J寫給我的祝福,但這個祝福實在是有點詭異,我姊一直說她被嚇到了。

  第二天,也就是我生日當天晚上,正好是中文學校有開課,因此上完課我就跟M說一起回家慶生。M跟我道歉,並跟我說她跟朋友有約了要幫朋友慶生。我當下真的很生氣,責怪M沒有守我們的約定,那種憤怒讓我差點就動手打人了。我回家的路上真的快氣炸了,自己已經在心裡面決定當晚就去找J。沒想到回到家竟然是M跟我姊的男朋友偷偷要給我驚喜,在家裡等我。我沒印象那天晚上的其他事情,我只記得我心中巨大的憤怒變成愧疚,然後又變成委屈。我坐了下來並且嚎啕大哭,那是自我有印象以來的第一次崩潰大哭。

  後來我搬了家,我知道J對我的感情,但我又無法回應她,因此這次搬家我決定瞞著J,並且叮囑K別跟J說。K知道我的心在哪,他也很認真在照顧J,因此我其實對JK兩人挺放心的。

  一天下午,副校長找我過去,說J的書包沒帶回去,叫我拿回去給J。也是我手賤,整個書包裡面啥都沒有,就一張紙,好奇之下我就拿起來看了。裡面寫滿了對「某人」的愛慕之情,並說他的女朋友這麼遠並無法照顧他,只有自己能夠好好陪伴他並照顧他之類的話語。放學後我把書包拿去給J,並趁這個機會跟J說清楚。我想我一定傷她傷得很深,她吼著承認了她喜歡我,然後就跑了。

  第二天,K好高興地跑過來跟我說J終於同意跟他交往了。我當時有種很複雜的感覺,有放鬆、有失望、有祝福、有難過、有放心。當時我無法面對自己這麼複雜的感覺,而這複雜的感覺驅使我做了一個挺傷人的決定,就是儘量不跟J有任何接觸,包含眼神。我想K這麼宜室宜家的男人,一定能好好的照顧J,所以即使沒有我,J也一定能好好的。沒想到接下來的事情才真的是急轉直下...

  JK兩人的蜜月期只有一周,一周後K說想把J讓給我,他說J跟他在一起不開心,他知道J只喜歡我。我不知道該怎麼說,我想巴K的頭,但是我也知道K會這麼說完全是因為他真的希望J快樂。「讓」這個字實在是太糟糕了,J不是貨物,並且我也絕對不想看到M傷心。

  又過了一周,那天晚上我所屬的合唱團有表演,正在家裡準備要出門前,竟然接到J打來的電話,說她迷路了,現在在陌生人家中借用他們家裡的電話打給我。我媽開車去接了她回來我們家,我幾乎沒時間跟J說話,就趕著出門了。或許那是我做過最錯誤的決定之一。

  隔天,K跑過來問我J有沒有在我家,並說J整晚都沒回家。我跟K都很擔心,當天晚上K就去報警了。三天之後,警方在俄亥俄州找到J,並說因為J違反了性交易防制法要強制送返香港。

  我聽K說,J當時是處女,但之後J會帶陌生男人回家。J想賺錢買機票回香港,或許認為自己只能靠身體賺錢吧,也或許是因為我的拒絕讓她自暴自棄。我沒想到K當時說的「讓」,並不是不尊重J,而是他也發現了,J開始不尊重自己的身體了。無論如何,我從來沒想到過那天晚上會是我們最後一次見面。

  我一直很自責,為什麼我看不出來J那天晚上是下了多大的決心才跑出來找我,她明明不知道我家在哪裡,卻到處亂走直到迷路。好不容易到了我家,我又為了其他的事情沒理她,我能想像她當時有多麼難過。總覺得好像是我害了一個可愛的小女孩下海,只要我再多一點點關心、再多一點點溝通,或許整件事情不需要用這麼糟糕的方式來結束。

  其實我一直想跟J見個面,當面跟她懺悔。後來有一次因為出差去了香港,我還跑去警察局想問說有沒有可能調J的資料給我。警察直接就把我趕走了。是阿,我怎麼可能這麼蠢,這種個資無論如何都不會隨便洩漏給外人的啊...

  對不起,J,我真的很對不起妳,請妳原諒我...

整理自己 --- 友情與愛情(上)

  在美國的高中裡面,有一個香港男生K,跟我一樣時間移民到美國的,或許是因為我們兩人在學校都屬於外來者,並且他也會說不是很標準的普通話,我們很快就變成了好朋友。K很熱情奔放,笑聲爽朗,或許因為自己住吧,是個非常能自理的人,房間整齊,又會煮飯,有點宜室宜家的感覺。雖然K有很多優點,但說實話,我不是很能與K真正聊一些關於價值觀的話題。當然,我那個年紀能有甚麼成熟的價值觀,也就是半枚憤青。不過我也不確定為何我們只要是下課或是放學時間,就會混在一起。那是友情嗎?或只是一種互相認同的錯覺?

  到了美國半年左右,就交了我這輩子第一位女友。我和M是在社區大學認識的,她小我一歲,在車程大約半小時的另一間高中,因此對於沒有車的高中生來說,我們是遠距離戀愛。M是香港移民的第二代,會說廣東話但卻不會說普通話,我則是除了中文以外甚麼話都不會說,因此我的口語能力基本上有八成都是在電話裡與M溝通磨練出來的。那時的我是處男中的處男,還記得我第一次牽M的手,就忍不住射了,當時嚇得還以為我生病了,這麼容易射以後怎麼辦?其實我與M文化上不同、言語不通、距離又遠,我們兩人在一起堅持下來的動力到底是甚麼,我也說不上來。那是愛情嗎?或只是一種互相被需要的錯覺?

  在美國的高中上著必修的英文課對那時候的我來說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務,每次上英文課,我只能趴下來睡覺,我連普通的英語交流都有困難了,何況是莎士比亞。那是個舒服的下午,我正在英文課上睡覺,被拍了兩下肩膀的我轉頭一看,竟然是副校長找我去辦公室。當時的我嚇得魂都快飛了,還在想說課堂上睡覺是大罪嗎?有需要動到副校長?患得患失的我到了辦公室,發現裡面坐著一位女孩,頭低低的也看不清楚樣貌,經過介紹才知道原來副校長是找我來翻譯的。J是香港人,到了學校後一句話也不說,副校長要幫她選課卻完全無法溝通,因此找我來幫忙。與J同時來的還有一位台灣女孩C,副校長說這兩位女孩子畢竟剛到美國,人生地不熟,又無法溝通,讓我跟K一人照顧一位。或許是鼓勵文化交流吧,副校長安排台灣人給香港人照顧,而香港人給台灣人照顧。

  其實C很有能力,也不需要K花時間照顧,頂多告訴她一些基本常識即可,真正需要照顧的是J,她只要聽到英文就進入沉默狀態。我很好奇,香港當時還是英國殖民,怎會有香港人不會講英文呢?過一陣子後才知道,J不是聽不懂也不是不會說,她在做一個無言的抗議,在抗議甚麼,即使到了現在我也還是不清楚。J很小隻,在學校我幾乎所有的空閒時間就是會有個小不點跟在我的屁股後面跑。說照顧,我也不清楚我到底照顧了她甚麼。反而是K好喜歡她,前前後後獻殷勤,還跟我說要跟我換照顧對象,不過獨立的C哪需要人照顧阿,我樂得輕鬆,也就答應了。

  J一開始常常睡過頭翹課,K後來每天早上去敲她家門等她上學,弄到K有時也跟著遲到。放學時我們四人會一起回家,不過沒多久C就找到了自己的朋友圈,真覺得台灣女生果然厲害。J似乎常常餓肚子,我不是很了解J的情況,我沒去過她家,問她她也常常胡謅,不過我想說K會煮飯又這麼照顧她,應該沒問題。基本上就是我過我的生活,也就沒太關注JK兩人的狀況了。

  一天我放學回家時,看到J坐在我家的階梯上,她跟我說她三天沒吃飯了,肚子很餓。一直以來我都能感覺到J應該喜歡我,但是我有女友,J也沒直接表白過,所以我也只能把自己的「猜測」給吞下去。那時我姊在大學,我媽回台灣了,家裡只有我,我當時捲了很醜的壽司給她,我才發現原來她挺能吃的,可能真的餓了很久吧?我問她為什麼餓肚子,她語焉不詳;問她為什麼不去找K,她說她不喜歡K,她覺得我比K好太多了。

  J知道我是有女友的,但她看我的眼神,我不知道身為一個處男的我該怎麼應對那種情況。當時我為了給自己下一個道德的約束,我問她願不願意當我乾妹妹,我說我可以把她當妹妹一樣照顧。J當下先是很開心的同意,但沒過五秒馬上就反悔並拒絕了。我想她看穿了我的把戲,但是卻又不讓我揭穿她喜歡我的事實,她只堅持說她也沒喜歡我。

  其實簡單來說,我珍惜我與M的關係,所以不願意接受J,J知道我會拒絕她,所以也在我面前騙我說她不喜歡我,這樣我也就無從拒絕她。我們持續著這種很糾結很煎熬的關係又過了幾個月,好像只是普通朋友,但我完全能感覺的到她炙熱的眼神。K也感覺得出來,我們都以為只要言語上不戳破,就能保持普通的朋友關係繼續下去。

Friday, November 25, 2016

整理自己 --- 生命與死亡

  雖然以前自己就常常在想要為自己寫自傳,但從來沒有開始過。可能是認為自己的文筆不好、也可能是覺得寫了也沒人有興趣要看、但最有可能的或許是害怕去回憶吧。一個人的回憶很有趣,好的留不下、壞的卻記憶猶新。我知道我能活這麼大歲數還笑得出來,我人生中的美好一定遠遠多過痛苦,但人就是奇怪,沒辦法珍惜眼前的好,卻一直在看缺點。

  我一出生就有個姊姊,小時候只覺得姊姊很討厭,又會搶玩具、又是抓耙子、然後房間還不准我進去。只有印象跟她打架,反而跟她洗澡的印象已經空空了。當時住在台電宿舍,家裡其實很省,上小號不會馬上沖,都等好幾泡尿過了才會沖。冷氣非常少開,只有很熱的晚上會在主臥房開上冷氣,然後我跟姊姊就會睡在主臥房地上,一家四口吹一台冷氣。

  很樸實的家,很簡單的狀態,有印象早上媽媽會做早餐,然後我看著早上的十分鐘卡通頑皮豹,趕著去上學。回家則是會到保母家,因為爸媽都要上班。這些流水帳其實有點無聊吧,不過對我來說小時候的回憶就是這麼輕鬆簡單,沒有轉折,好單純。實在話,我對我小時候的記憶非常少,幼稚園跟國小到四年級都沒啥印象,我只知道我五年級進了體育班,那時跳宋江陣鑼鼓陣,然後就莫名其妙考上了國中舞蹈班。

  這些不是重點的流水帳,基本上就是我小時候的回憶。裡面有很多很有趣的,像小丸子般的小故事,或許每個人家裡都有一些吧?像我喝了壞掉的蛤蠣湯然後食物中毒,在補習班狂拉肚子拉到褲子上;去海邊玩跟姊姊一起被暗流捲走,被救生員拿鉤子救了回來;夏天的游泳班姊姊在我背上用防曬油塗了個蝴蝶的形狀;為了不想學鋼琴偷偷打電話給家教老師請假;姊姊第一次拿到情書不給我看害我被爸爸打屁股(?)等等。這些東西都是美好的回憶,即使當時可能很可怕,但也都是單純的美好。

  我第一次接觸到死亡,是我奶奶,她是生病走的,雖然奶奶走了很不捨,但那畢竟是有預兆的狀態,其實對我來說並沒有太多奇怪的情緒。第二次接觸死亡,則是我外公,外公車禍後頸椎受傷,除了頭以外全身都癱瘓了,那個癱瘓的狀態持續了半年,而這半年就是家裡的阿姨們輪流照顧,這算是我第一次近距離思考死亡這件事。外公那半年我想一定很痛苦,病危了幾次,急救了幾次,最後走的時候還因為電擊把肋骨都擊斷了兩根。不只是外公的痛苦,所有的阿姨們以及家屬也其實都不開心,工作沒辦法好好做,下班要來照顧外公,假日無法休閒,住院的各種支出也是一個壓力。當時的我不能理解,活著比死了痛苦,為什麼要自討苦吃呢?不能好好地擁抱死亡嗎?到底是甚麼造成了這樣子的痛苦?

  第三次接觸死亡是我在高一時,我合唱團的一個學姊,像天使一般、讓我心生愛慕的學姊,在聖誕夜參加老師的合唱團演出時,被公車帶走的。我想,那是我這輩子都沒辦法忘記、最衝擊的死亡了。正值青春年華的學姊,前一天還一起唱歌,後一天就從這個世界上消失了。聖誕夜的合唱演出,在歌頌上帝,而上帝卻無端端地把天使學姊給帶走。好長的一陣子,我怎麼都無法接受學姊的離開,我跟上帝說,如果我死了可以換她回來,我一定會換。不過上帝沒回答,我也沒勇氣自殺。我只知道我那段時間上課上到一半可以哭出來;路邊看到小狗被撞因為我爸不願意停下來救小狗而跟他大發雷霆;在學校見到的所有事物都可以讓我想到學姊。

  那時或許是一個機會讓我好好認識自己,好好認識生命與死亡,但我錯過了,我不敢去面對這麼赤裸的死亡。最後我選了出國留學,高二我就離開了學校,然後直到現在我都沒回去過。其實,過了這麼久,只有事件還印在腦海裡,學姊長甚麼樣、叫甚麼名字,其實我已經忘記了。時間,擦掉了所有軌跡,只剩模糊的回憶。有時回頭想,這世界上還能有甚麼事情是很重要的嗎?死亡,亦不過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