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28, 2017

相處

最近很長一段時間在沉澱、在思考、在理解、在接納、也在掙扎。愈來愈接納了自己之後,開始思考的是如何用這樣子的狀態與人相處。

接納自己不容易,因為那必須要先切斷自己與社會之間的羈絆與鎖鏈。當自己真正從社會的羈絆裡面解脫開來,真正的自由才會降臨,但是然後呢?孤零零的自由,好像也不是我真正想要的呀!

只要有人就有社會、只要有社會就有制度、只要有制度就不可能我行我素。要妥協嗎?我發現不是這樣的,我發現自己自由之後,才能賦予周遭的人自由。底下很簡單的舉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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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跟朋友出門,「想」是一個慾望、是一種情緒,而自己要知道朋友沒有義務要滿足我的慾望,因此我可以接納朋友不想出門,我可以給朋友說不的權利。

但如果把朋友改成「男/女朋友」或是「老公/老婆」,我們能否一樣接納對方的拒絕呢?如果雙方都一樣自由,想做甚麼就做甚麼都不用顧慮另外一半的想法,那兩人何必在一起呢?

因此兩人需要有一個更高的共同意識,或說一個共同目標。兩人互相都想一起出門,都有同樣的慾望以及情緒,這時兩人才能同時擁有自由,並且不是孤零零的。

雙方都有說不的權利,也就是雙方都有自由。但雙方也要有一個共同目標一起努力,而不是因為自由所以「都可以」。如果都可以,就失去了目標,也失去了兩個人在一起的意義了。

能夠找到一個能夠接納自己(前提是自己也要能接納自己),並且願意一起為一個目標努力的對象(前提是自己有這麼一個目標),那就是真正遇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天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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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我寫了出來之後好像才覺得這個感觸沒啥了不起的,好像老生常談欸... XDDD
或許是因為有所體會吧,這個感觸挺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