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31, 2017

學校的三種狀態

今天打球的時候經過已經開學的建德國小,有一種很自然很舒服的感覺,孩子陸陸續續進學校,但學校也沒有禁止其他大人進出校園,整個校園跟社區好似已經連結再一起,有人使用學校的操場、有人在學校內跳舞、有人在學校內打太極拳。建德國小的結構本身就已經很開放,操場有個大門,但幾乎沒關過,除了正門,至少還有兩個後門,諾大的校園,卻可以說是好幾個社區的交通樞紐,如果封閉不能讓人通行,那要繞過學校的話就要走很遠了。

我第一次去螢橋國小師訓的時候,我以為從後面也一定有門可以進入,後來繞了學校一整圈,才知道雖然學校有好幾個門,但只有警衛室旁邊的門可以透過警衛打開,每次進出都要再把門關上,警衛辛苦,我也覺得很麻煩。我能理解在現在這個病了的社會裡面,學校為什麼要整個封閉起來,但這樣子的封閉,總讓我覺得有點彆扭。

我想到我美國的高中,那是一個沒有圍牆的高中。我上了大學後,曾經有一度想回高中看老師,但一來我沒有老師的聯絡方式,二來我也想給老師們驚喜,我覺得直接進校園應該沒問題,結果進校園了,卻被學校的警衛攔下,請我出去。我當時也真的有點智障,繞了一圈從另外一頭進來,又被警衛看到,第二次被他攔下他很生氣,直接跟我說我這是非法入侵,他可以直接找警察來逮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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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其實我不是很開心,對於自由我有一些想法,但卻沒辦法跟親人或朋友溝通。美國的土地是私有財產,美國的校園風氣自由,但對於外人卻是極度排斥的,這點跟螢橋國小的狀態類似:美國是用威嚇的方式排斥外人,台灣的螢橋國小則是用保護的方式來排斥外人。

但建德國小給我的感覺就真的非常舒服。國小的土地是屬於政府的,整個學校跟社區是緊密相連,學校本身就是溝通社區之間的橋樑。上學了,幫忙指揮交通的義工們也跟著指揮路人,並且路人進入學校並沒有被禁止。

自由是甚麼,我最近另外有一些小心得,我覺得自由就是能夠不被壓迫,而禁止,就是一種赤裸裸的壓迫。

不准不上課、不准不上班、不准不工作、不准進學校、不准打電動... 等等等等。無論出發點多麼良善,都是不自由的壓迫。我們所處的環境,似乎有時候還會讚頌這樣的壓迫呢,真的讓我感到難受。

我很幸運能在建德國小長大,原來自由可以來的這麼簡單,當學校開放給外面社區使用時,整個學校都活起來了。

Tuesday, July 25, 2017

自己穿的衣服自己脫

孩子生下時,是赤身裸體的。是甚麼時候學會穿上衣服的?好像是媽媽追著自己跑,說不穿衣服羞羞臉,然後強迫自己穿上衣服的時候。

衣服穿在身上,已經不單純為了保暖,而被賦予了更多奇妙的意義。無論是西裝也好、V領也好、露背裝也好、比基尼也好、情趣衣物也好、提升罩杯的胸墊也好,衣服已經喪失了最原始的意義。然後,人們的衣櫃開始愈來愈多衣服,不同場合、不同時段、不同目的,有著不同的衣服,然後,不會在正確場合穿正確衣服的人,會被恥笑、會被排擠,然後,我們開始害怕沒穿衣服的自己。

制度、文化、法律、道德、正義等等看起來很高大上的詞彙,就像衣服一樣被我們一件一件的穿上,或者反過來,一件一件的穿在我們身上。本來很自然的、赤裸的東西,被賦予了奇妙的意義,原本制度的產生,就像衣服一樣是為了保暖,但演化到現在卻變成了累贅。我們像是穿著過重的衣服或鎧甲,拖著沉重到讓人感到疲憊的身軀,卻還是不敢脫下一件衣服。

赤裸的孩子是自然的,沒有道德框架、沒有制度綁架,他們好奇、他們探索、他們愛、他們自由。希望大家都能回到孩子那樣,衣服脫下來,沒事的。自己穿上的衣服,也只有自己才能脫下。

Monday, July 17, 2017

關於體制



長官無法解決問題,所以解決提出問題的人,而周邊的同儕則是體制的共犯。
這個現象從小看到大,以前會無奈、會生氣,現在則是能用完全另外一個視角來看這個現象。

教官:體制是一個社會運行必然會出現的東西,而在體制內能生存的教官,絕對不可能去突破這個體制,因為他不知道如何在體制外求存,那種恐懼只能變成憤怒,然後將怒火放在試圖突破體制的個體。

同儕:認同感是所有人類共同擁有的渴望,融入體制就可以從教官身上得到這個渴望;同理,就算他們可能也不喜歡教官,他們也會害怕(或忌妒)這些嘗試突破體制牢籠的人,從而變成教官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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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圖衝撞體制的個體:
我想應該所有人在長大的過程中都曾有試圖衝撞規則過吧,差別只是在如何應對後續的結果而已。

1. 多數人衝撞了幾次碰壁,也許被父母打罵、也許被教官記過、也許被自己的道德良知給限制,最後選擇了妥協,然後又慢慢變成上面所說的體制內的同儕。

2. 一部分人無論如何不願妥協,最後選擇自行了斷、或是產生反社會人格變成恐怖份子,這些人若有一個理想讓他們聚在一起,則會變成恐怖組織。

3. 有少數人突破了規則,然後歸隱山林再不介入這個體制,但體制的擴張最後又會影響到本來安靜的山野生活,逼著他們回到體制內。

4. 有少數人突破了規則取得自由之後,創立了自己的規則,然後又變成了新一輪的體制,如美國獨立之初到現在、如創立慈濟的證嚴法師。

5. 極少數人突破了規則,真正擁抱了自由,學會了活在當下,快樂地回到體制內,他不是教官、也不是同儕,他可以自由的選擇回到體制內、也可以隨時離開這個體制,而且能夠不斷影響身邊的人學會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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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是溝通的第一步,理解教官、理解同儕、也理解這些嘗試突破體制的個體們,然後才有和平溝通的基礎。

我期望未來的世界會愈來愈美好。

Sunday, June 25, 2017

整理自己 --- 熱情與平靜

從小我爸就常常說我有過動症,每次聽到,我都覺得我爸好像帶有貶義的在說那三個字,那種不被認同的感覺其實挺可怕的。不過好動好奇的天性似乎就是這樣紮根,讓我無論做甚麼都全力以赴,就算自己做不好,也至少要對得起自己。

國小的時候加入了體育班,每天要跑操場,那時的我不知道為何,每次跑都是跑倒數第二名,最後一名總是另外一位有氣喘的女孩子。過動又好勝的小鬼頭雖然很不甘心,卻也永遠無法理解為何班上其他孩子都那麼有體力,我加入了籃球隊,明明很認真很用心,卻永遠也跟不上大家,因此也是第一個被踢出球隊的。直到國中才知道原來我心臟有個洞,心臟效率比較差,而我爸故意不讓我知道,他希望我不要覺得自己跟別人不一樣,但老爹阿,你兒子就是跟別人不一樣啊!送我到體育班是要我死嗎?

那時的國中有各種奇妙的特殊班,那時都是以才藝為名、資優為實的班級。雖然我過動,但我從來沒有喜歡過跳舞,國小畢業時我媽幫我報考了舞蹈班,其實我是很反彈的,但我知道怎樣反彈都沒用,那個考試我是一定得去了。我當時說服我自己,真的不喜歡就隨便考考,反正沒考上我媽也怪不了我。但我似乎還是低估了自己的好勝心,沒想到竟然一考就上,然後又逼自己跳了三年的笆蕾舞,就算是現在講還是會覺得尷尬。

高一在台灣的時候,雖然學校明文規定一個人只能參加一個社團,我卻硬是參加了三個,合唱團、熱音社、以及秩序糾察隊。高二去了美國,則是同時加入了交響樂團、合唱團、以及游泳隊。其實我自己都不知道我那奇怪的熱情是哪來的,好像總覺得啥都有趣,啥都想嘗試。

大學放飛了自己,四年半裡墮落了三年(對我延畢了),變胖的同時也因為看卡通學了一些日文、打電動學了一些奇怪的哲學。畢業後回到台灣直到現在,中間我換了六次工作,雖然是個刺頭,但從來沒有一個老闆對我不是又愛又恨。我似乎永遠停不下來,永遠充滿著熱情。

第五次工作是去接我媽的公司,因為我的熱情,燒傷了不少人。跟著我的夥伴也好、又是老闆又是員工的老媽也好,都因為我堅持去做我認為「對」的事情而受了傷。直到我發現對的事情不對的時候,我第一次選擇了妥協,我跟公司員工鞠躬道歉,並且離開了公司,跑到台東打工換宿,那時感覺很奇妙,從總經理直接變成打工仔,看事情的角度全部變得非常不同。

第六次我則是決定繼續延續我的熱情,換一個夢想去追,去偏鄉當了老師。我從沒想到整個教育體制可以如此的脫節以及僵化。所有的老師都說孩子難教、父母更難教,但我親身的體驗則是所有的孩子都好棒,父母也都是真心愛孩子的。真正的問題就是出在老師們的自大以及狂妄,有的以專業的姿態自居,有的則是因為僵化的體制被打趴。那時的我終於體會到一個人追逐的夢想愈大,天上壓下來的擔子就愈重,那是一個跟全世界在對抗的夢,嗯,對,夢之所以為夢,就是因為有些目標永遠追不到。

除了工作以外,同時還有我很認真在耕耘的愛情,好像也因為我的堅持崩潰了。女孩子受不了我,她們可以完全理解我在說甚麼,但無法認同、也做不到。我不知道如何反省我自己,因為遇到問題就解決好像是理所當然的,我不知道一般人怎麼做到抱怨問題的同時又不嘗試解決這些問題,然後渾渾噩噩的過下去,而我的自大,就這樣直接把我給敲碎了。

如果一年半前我沒有遇到崇建老師,我永遠不知道原來情緒是可以被教育的。我把我追尋的熱情一瞬間轉了方向,透過認識自己的情緒以及期待,我看到愈來愈多自己的問題,然後情緒愈來愈少,我也變得愈來愈平靜。

後來我似乎平靜過了頭,連活下去的動力都有點找不到。不過不想活不等於想死,雖然沒有活下去的動力,卻也沒有想死的念頭,那是一個非常奇怪的狀態。其實我沒有很喜歡這樣的狀態,平靜到不想活,讓我真的開始懷疑我是不是該去看心理醫生,但我又很鐵齒的認為我的狀態心理醫生應該無法幫忙,雖然醫生可以幫助我回到系統裡面,但我的問題根源就是這個系統本身。

接納了自己之後,我只能又重新開始接納這整個曾經讓我很討厭的系統。原來愛是這樣的,原來愛本身就可以當作活下來的動力。

大約一周前,發生了一件非常奇妙的事情,平靜的內心似乎又突然有了溫度,但其實我是有點擔心的。熱情這把大火將我燒乾,好不容易又有了一些水,我好擔心這把火又會失控。但仔細想想,我既然已經被燒乾過,再痛也不過如此,失控,就失控了吧。活著不就是水深火熱嗎?

Friday, June 23, 2017

整理自己 --- 矛盾與和諧

我知道我有優點,我也知道我有缺點。
我的優點有時候是缺點,我也知道我的缺點有時候是優點。
我的優點是缺點襯托出來的,我的缺點也是因為優點而存在。
因此,我愛我的優點,也愛我的缺點,我愛我的整體。

我是全宇宙系統裡面的一分子,我是個細胞。
我可以成為免疫系統裡面的一份子,我也可以成為病菌。
免疫系統與病菌在打仗,但沒有病菌就沒有免疫系統,
宇宙其實是矛盾且和諧在運行的。

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不管我認不認識妳,
不管妳是病菌還是白血球,
不管妳是天使還是惡魔,
不管妳是善良還是邪惡,
不管妳是接生婆還是殺人犯,
世界因妳而存在。

我愛我,我是世界,世界是妳,我愛妳。
陰陽相剋相濟,矛盾且和諧。

Wednesday, June 21, 2017

讓人心動的一陣風

在炎熱的天氣裡面,一陣徐徐的涼風是最讓人舒服並且沉醉的。這陣風不屬於任何人,只是經過而已,撫平了我暴躁的心。風過後,心又癢了起來,著急地問著自己風甚麼時候回來?

我拿網子朝著風撈了過去,風還是走了;我拿著罐子來裝風,自由的風變成了空氣。無論多麼努力,我都發現自己抓不住這陣沁涼又自由的風。為什麼?我傻傻地朝著天空喊著:為什麼不回來?風,不屬於我,屬於這個世界。

良久,我終於發現,原來我也可以把自己變成一顆招風的大樹,與風同在。

Friday, June 16, 2017

沙耶之歌

剛剛看了上周的奇葩說,正好是八強半決賽,題目我好喜歡。這八強講的內容我也好喜歡。 http://tw.iqiyi.com/v_19rr771n3g.html 這次的辯題我不曉得有沒有受到誰的啟發,但我一看到辯題就想到虛淵玄的著作「沙耶之歌」。那是一部多結局的遊戲,但無論怎麼選,都選不到一個所有玩遊戲的人都追求的Happy Ending。只有悲劇的遊戲,注定是叫好不叫座的。我沒玩過這款遊戲,但我完全可以理解虛淵玄想表達的是,價值觀是相對的,跟這次奇葩說裡面的辯題真的很像。 這個情境無論如何都是Bad Ending,我其實希望自己能夠在保有自我的情況下慢慢地融入這個世界,像羅胖最後說的,讓我走過去,別逼我喝水。但人類是有所限制的,有時候無論如何就是走不過去怎麼辦?我也喜歡如晶所說,就是因為有愛所以要喝水,其實我在這裡也是困惑的,為了別人放棄自己是愛自己的表現嗎?堅守自己的認知傷害了愛自己的人,那自己堅守的到底是甚麼? 頭腦是混亂的、是矛盾的,之前老師跟我說叫我不要用頭腦思考,我問他怎麼做,他跟我說從呼吸開始。 很像廢話的一句話,改變了我的所有認知。我希望有這麼一天,我能跟食人族做上好朋友的同時,也不會傷害愛我的家人吧。

Wednesday, June 14, 2017

整理自己 --- 規矩與自由

  我小時候一直很疑惑一件事情,就是法律。我很困惑一個孩子一出生怎麼可能知道紅綠燈的意義、地上紅黃白線的意義、或是甚麼汙辱誹謗等等違法的事情。人人都說法律系很難念,如果法律系很難念,那我們如何期待一般人都要懂法律並且守法呢?這個困惑一直到我去了美國又再一次強烈的衝擊了我。比如說美國人習慣的小費,我從來沒有付過小費的啊,怎麼會知道小費該給多少呢?
  規矩這件事一直給我非常大的困惑,大家都說要守規矩,但是學校的規矩跟家裡規矩不同、不同老師之間也有不同的規矩、而不同的國家則有不同的法律。而這些規矩總是有些不同、甚至是相反的,我的困惑就是,那到底要守誰的規矩呢?規矩又是誰說了算的呢?立法委員又憑甚麼立法呢?
  這種規矩已經給我大量的困惑了,然後學校的社會科竟然說我們身處在一個自由的國家,擁有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等等,我又更困惑了,我們有自由,但是要守規矩。嗯?好像哪裡怪怪的。再問一次,我們要守規矩,但是我們是自由的?看來我們需要定義一下甚麼是規矩、甚麼是自由,然後才能看懂這個矛盾到底是甚麼。

  我想規矩比較簡單,就是一些規範,通常是掌權的人要求下面的人遵守的一些規範。掌權的是父母,孩子就必須遵守父母訂下的規矩;掌權的是老師,學生就必須遵守老師的規矩;掌權的是國家,國民就需要守法。但是自由這兩個字就比較奇妙了,自由感覺好棒,亨利還說過:「不自由,毋寧死。」我是真的困惑了,亨利不用守法嗎?我怎麼感受不到自由的存在?
  孫中山先生說:「一個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範圍,才是真自由。」嗯,很好,給自由劃了一個範圍、一個前提,但是還是沒定義啥是自由啊!!
  直到最近,聽到某胖的一個說法讓我思考了許久,他說:「自由就是有說不的權利。」這句話真的讓我像是被雷劈到一樣,是啊!沒錯啊!我們都停留在一個思考誤區裡面,只著重自己的自由,卻沒想到說不的權利是別人給予的。也就是說,如果我們大家都能允許旁人擁有說不的權利,那這個世界就自由了啊!
  
  欸,定義如果清楚了,那問題又來了。法律規定我不能闖紅燈,我有說不的權利嗎?嗯,好像有,但是警察伯伯會來罰款;那我有不繳罰款的權利嗎?好像也有,只是會被抓去關;那我有不被抓去關的權利嗎?似乎沒有欸,警察伯伯會強力執行。所以自由跟規矩好像是天然的矛盾啊!?
  換句話說,其實這個世界是不給我自由的,因為有規矩在,所以我無法隨便說不。世界不給我,那我能不能自己給自己自由呢?我能跟自己說不,我也能允許別人跟我說不,那時,我是自由的,同時也能讓別人在我無規矩的環境內感受自由。
  但自由有代價的,所有的選擇,所有的「不」,都有代價的。承擔起這個代價,叫做「負責」。因此自由的人必定是負責的人。而負責的人,通常在自己的心中會有一把尺,會讓自己活在一個規律、並且有規矩的環境裡面。
  好奇妙,熱愛自由的人打破規矩→打破規矩的人學會負責→負責的人重新規範自己。繞了一大圈,還是得守規矩呀~不過差別在於,「不自由的人守的是別人的規矩,自由的人守的則是自己的規矩。」

  於是,我想要稍稍改變規矩的定義,規矩是一個成熟的自由的人規範自己的,並不是拿來規範他人。無論是家法、校規、還是國法,都是以規矩來強加一個不自由的狀態給孩子、學生、或國民。也許這個不自由的狀態是必須的,我也沒有說要把法律拿掉,但至少,至少我們可以摸著良心跟自己、跟孩子、跟學生說,這個國家不自由。
  或許等到有這麼一天,大家都變成了成熟並負責的大人,那時所有人都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那,也許規矩就可以被拿掉,也許真正的自由就能降臨。

Saturday, June 3, 2017

潘朵拉的盒子 (魔法少女小圓觀後感)

多久沒有好好地哭泣過了?
今天值得紀念,很用力地哭了一回。

前陣子聽到一位有智慧的人說:我們都在用一個痛苦來解決另一個痛苦,難怪潘朵拉的盒子裡面除了希望以外甚麼都沒有。

「明明不想知道真相,卻對真相欲罷不能,好奇心這種東西,真是不合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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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的背後永遠都有失望。希望小、失望就小;而希望大到一定程度,帶來的就是無可救藥的絕望。

換句話說,希望這種東西雖然帶來了繁榮、科技、知識、以及進步,但這些其實都只是希望地投影,是一個幻象。愈想追逐這個幻象,帶來的痛苦只會愈大。

我大哭時,本以為燄會想通,將自己的執著給放掉,讓自己也成佛。但虛淵玄太壞了,竟然讓燄把自己的執著堅持下去,然後說那是「愛」,然後讓自己成了魔。佛與魔是多麼地相似、多麼地一體兩面呀...

情願與所愛之人成為敵人,也要所愛之人幸福,就算這個幸福是虛假的也無所謂,畢竟所有的希望都是虛假的。這是一個多麼詭異、多麼悲切的願望。

能吃到荷包蛋是多麼幸福、能和朋友打個招呼是多麼幸福... 幸福不是希望能帶給我們的,幸福就在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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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怪客裡面有一句話說「藝術家用謊言揭露真相」(artists use lies to tell the truth),一個好的故事也是如此。我相信虛淵玄其實是個哲學家,將他的感觸以及體會,用一個故事、一個設定來表達。但這個故事不只是故事,這個設定也只是方便觀眾理解而已。可惜一般人只能看到故事、看懂設定,很難真正的體會到裡面宏大的架構以及真正想表達的真實。

輪迴、因果、幻境、結界等等等等,這些東西都是真的、也是假的。而這世界上最真實的東西,只剩下情感、也只需要情感。因為情感存在,而出現因果輪迴、幻境結界,也因為情感不可琢磨,因此這些東西都可以隨心而改變。

Quote from Conversation with God,
Feeling is the language of the soul.
If you want to know what’s true for you about something, look to how you’re feeling about it.

Sunday, May 28, 2017

相處

最近很長一段時間在沉澱、在思考、在理解、在接納、也在掙扎。愈來愈接納了自己之後,開始思考的是如何用這樣子的狀態與人相處。

接納自己不容易,因為那必須要先切斷自己與社會之間的羈絆與鎖鏈。當自己真正從社會的羈絆裡面解脫開來,真正的自由才會降臨,但是然後呢?孤零零的自由,好像也不是我真正想要的呀!

只要有人就有社會、只要有社會就有制度、只要有制度就不可能我行我素。要妥協嗎?我發現不是這樣的,我發現自己自由之後,才能賦予周遭的人自由。底下很簡單的舉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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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跟朋友出門,「想」是一個慾望、是一種情緒,而自己要知道朋友沒有義務要滿足我的慾望,因此我可以接納朋友不想出門,我可以給朋友說不的權利。

但如果把朋友改成「男/女朋友」或是「老公/老婆」,我們能否一樣接納對方的拒絕呢?如果雙方都一樣自由,想做甚麼就做甚麼都不用顧慮另外一半的想法,那兩人何必在一起呢?

因此兩人需要有一個更高的共同意識,或說一個共同目標。兩人互相都想一起出門,都有同樣的慾望以及情緒,這時兩人才能同時擁有自由,並且不是孤零零的。

雙方都有說不的權利,也就是雙方都有自由。但雙方也要有一個共同目標一起努力,而不是因為自由所以「都可以」。如果都可以,就失去了目標,也失去了兩個人在一起的意義了。

能夠找到一個能夠接納自己(前提是自己也要能接納自己),並且願意一起為一個目標努力的對象(前提是自己有這麼一個目標),那就是真正遇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天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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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我寫了出來之後好像才覺得這個感觸沒啥了不起的,好像老生常談欸... XDDD
或許是因為有所體會吧,這個感觸挺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