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ne 14, 2017

整理自己 --- 規矩與自由

  我小時候一直很疑惑一件事情,就是法律。我很困惑一個孩子一出生怎麼可能知道紅綠燈的意義、地上紅黃白線的意義、或是甚麼汙辱誹謗等等違法的事情。人人都說法律系很難念,如果法律系很難念,那我們如何期待一般人都要懂法律並且守法呢?這個困惑一直到我去了美國又再一次強烈的衝擊了我。比如說美國人習慣的小費,我從來沒有付過小費的啊,怎麼會知道小費該給多少呢?
  規矩這件事一直給我非常大的困惑,大家都說要守規矩,但是學校的規矩跟家裡規矩不同、不同老師之間也有不同的規矩、而不同的國家則有不同的法律。而這些規矩總是有些不同、甚至是相反的,我的困惑就是,那到底要守誰的規矩呢?規矩又是誰說了算的呢?立法委員又憑甚麼立法呢?
  這種規矩已經給我大量的困惑了,然後學校的社會科竟然說我們身處在一個自由的國家,擁有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等等,我又更困惑了,我們有自由,但是要守規矩。嗯?好像哪裡怪怪的。再問一次,我們要守規矩,但是我們是自由的?看來我們需要定義一下甚麼是規矩、甚麼是自由,然後才能看懂這個矛盾到底是甚麼。

  我想規矩比較簡單,就是一些規範,通常是掌權的人要求下面的人遵守的一些規範。掌權的是父母,孩子就必須遵守父母訂下的規矩;掌權的是老師,學生就必須遵守老師的規矩;掌權的是國家,國民就需要守法。但是自由這兩個字就比較奇妙了,自由感覺好棒,亨利還說過:「不自由,毋寧死。」我是真的困惑了,亨利不用守法嗎?我怎麼感受不到自由的存在?
  孫中山先生說:「一個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範圍,才是真自由。」嗯,很好,給自由劃了一個範圍、一個前提,但是還是沒定義啥是自由啊!!
  直到最近,聽到某胖的一個說法讓我思考了許久,他說:「自由就是有說不的權利。」這句話真的讓我像是被雷劈到一樣,是啊!沒錯啊!我們都停留在一個思考誤區裡面,只著重自己的自由,卻沒想到說不的權利是別人給予的。也就是說,如果我們大家都能允許旁人擁有說不的權利,那這個世界就自由了啊!
  
  欸,定義如果清楚了,那問題又來了。法律規定我不能闖紅燈,我有說不的權利嗎?嗯,好像有,但是警察伯伯會來罰款;那我有不繳罰款的權利嗎?好像也有,只是會被抓去關;那我有不被抓去關的權利嗎?似乎沒有欸,警察伯伯會強力執行。所以自由跟規矩好像是天然的矛盾啊!?
  換句話說,其實這個世界是不給我自由的,因為有規矩在,所以我無法隨便說不。世界不給我,那我能不能自己給自己自由呢?我能跟自己說不,我也能允許別人跟我說不,那時,我是自由的,同時也能讓別人在我無規矩的環境內感受自由。
  但自由有代價的,所有的選擇,所有的「不」,都有代價的。承擔起這個代價,叫做「負責」。因此自由的人必定是負責的人。而負責的人,通常在自己的心中會有一把尺,會讓自己活在一個規律、並且有規矩的環境裡面。
  好奇妙,熱愛自由的人打破規矩→打破規矩的人學會負責→負責的人重新規範自己。繞了一大圈,還是得守規矩呀~不過差別在於,「不自由的人守的是別人的規矩,自由的人守的則是自己的規矩。」

  於是,我想要稍稍改變規矩的定義,規矩是一個成熟的自由的人規範自己的,並不是拿來規範他人。無論是家法、校規、還是國法,都是以規矩來強加一個不自由的狀態給孩子、學生、或國民。也許這個不自由的狀態是必須的,我也沒有說要把法律拿掉,但至少,至少我們可以摸著良心跟自己、跟孩子、跟學生說,這個國家不自由。
  或許等到有這麼一天,大家都變成了成熟並負責的大人,那時所有人都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那,也許規矩就可以被拿掉,也許真正的自由就能降臨。

1 comment:

  1. 感覺想多了呢(不過思考是必須的)
    或許規矩的存在就是為了最大限度地賦予「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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