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23, 2017

整理自己 --- 矛盾與和諧

我知道我有優點,我也知道我有缺點。
我的優點有時候是缺點,我也知道我的缺點有時候是優點。
我的優點是缺點襯托出來的,我的缺點也是因為優點而存在。
因此,我愛我的優點,也愛我的缺點,我愛我的整體。

我是全宇宙系統裡面的一分子,我是個細胞。
我可以成為免疫系統裡面的一份子,我也可以成為病菌。
免疫系統與病菌在打仗,但沒有病菌就沒有免疫系統,
宇宙其實是矛盾且和諧在運行的。

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不管我認不認識妳,
不管妳是病菌還是白血球,
不管妳是天使還是惡魔,
不管妳是善良還是邪惡,
不管妳是接生婆還是殺人犯,
世界因妳而存在。

我愛我,我是世界,世界是妳,我愛妳。
陰陽相剋相濟,矛盾且和諧。

Wednesday, June 21, 2017

讓人心動的一陣風

在炎熱的天氣裡面,一陣徐徐的涼風是最讓人舒服並且沉醉的。這陣風不屬於任何人,只是經過而已,撫平了我暴躁的心。風過後,心又癢了起來,著急地問著自己風甚麼時候回來?

我拿網子朝著風撈了過去,風還是走了;我拿著罐子來裝風,自由的風變成了空氣。無論多麼努力,我都發現自己抓不住這陣沁涼又自由的風。為什麼?我傻傻地朝著天空喊著:為什麼不回來?風,不屬於我,屬於這個世界。

良久,我終於發現,原來我也可以把自己變成一顆招風的大樹,與風同在。

Friday, June 16, 2017

沙耶之歌

剛剛看了上周的奇葩說,正好是八強半決賽,題目我好喜歡。這八強講的內容我也好喜歡。 http://tw.iqiyi.com/v_19rr771n3g.html 這次的辯題我不曉得有沒有受到誰的啟發,但我一看到辯題就想到虛淵玄的著作「沙耶之歌」。那是一部多結局的遊戲,但無論怎麼選,都選不到一個所有玩遊戲的人都追求的Happy Ending。只有悲劇的遊戲,注定是叫好不叫座的。我沒玩過這款遊戲,但我完全可以理解虛淵玄想表達的是,價值觀是相對的,跟這次奇葩說裡面的辯題真的很像。 這個情境無論如何都是Bad Ending,我其實希望自己能夠在保有自我的情況下慢慢地融入這個世界,像羅胖最後說的,讓我走過去,別逼我喝水。但人類是有所限制的,有時候無論如何就是走不過去怎麼辦?我也喜歡如晶所說,就是因為有愛所以要喝水,其實我在這裡也是困惑的,為了別人放棄自己是愛自己的表現嗎?堅守自己的認知傷害了愛自己的人,那自己堅守的到底是甚麼? 頭腦是混亂的、是矛盾的,之前老師跟我說叫我不要用頭腦思考,我問他怎麼做,他跟我說從呼吸開始。 很像廢話的一句話,改變了我的所有認知。我希望有這麼一天,我能跟食人族做上好朋友的同時,也不會傷害愛我的家人吧。

Wednesday, June 14, 2017

整理自己 --- 規矩與自由

  我小時候一直很疑惑一件事情,就是法律。我很困惑一個孩子一出生怎麼可能知道紅綠燈的意義、地上紅黃白線的意義、或是甚麼汙辱誹謗等等違法的事情。人人都說法律系很難念,如果法律系很難念,那我們如何期待一般人都要懂法律並且守法呢?這個困惑一直到我去了美國又再一次強烈的衝擊了我。比如說美國人習慣的小費,我從來沒有付過小費的啊,怎麼會知道小費該給多少呢?
  規矩這件事一直給我非常大的困惑,大家都說要守規矩,但是學校的規矩跟家裡規矩不同、不同老師之間也有不同的規矩、而不同的國家則有不同的法律。而這些規矩總是有些不同、甚至是相反的,我的困惑就是,那到底要守誰的規矩呢?規矩又是誰說了算的呢?立法委員又憑甚麼立法呢?
  這種規矩已經給我大量的困惑了,然後學校的社會科竟然說我們身處在一個自由的國家,擁有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等等,我又更困惑了,我們有自由,但是要守規矩。嗯?好像哪裡怪怪的。再問一次,我們要守規矩,但是我們是自由的?看來我們需要定義一下甚麼是規矩、甚麼是自由,然後才能看懂這個矛盾到底是甚麼。

  我想規矩比較簡單,就是一些規範,通常是掌權的人要求下面的人遵守的一些規範。掌權的是父母,孩子就必須遵守父母訂下的規矩;掌權的是老師,學生就必須遵守老師的規矩;掌權的是國家,國民就需要守法。但是自由這兩個字就比較奇妙了,自由感覺好棒,亨利還說過:「不自由,毋寧死。」我是真的困惑了,亨利不用守法嗎?我怎麼感受不到自由的存在?
  孫中山先生說:「一個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範圍,才是真自由。」嗯,很好,給自由劃了一個範圍、一個前提,但是還是沒定義啥是自由啊!!
  直到最近,聽到某胖的一個說法讓我思考了許久,他說:「自由就是有說不的權利。」這句話真的讓我像是被雷劈到一樣,是啊!沒錯啊!我們都停留在一個思考誤區裡面,只著重自己的自由,卻沒想到說不的權利是別人給予的。也就是說,如果我們大家都能允許旁人擁有說不的權利,那這個世界就自由了啊!
  
  欸,定義如果清楚了,那問題又來了。法律規定我不能闖紅燈,我有說不的權利嗎?嗯,好像有,但是警察伯伯會來罰款;那我有不繳罰款的權利嗎?好像也有,只是會被抓去關;那我有不被抓去關的權利嗎?似乎沒有欸,警察伯伯會強力執行。所以自由跟規矩好像是天然的矛盾啊!?
  換句話說,其實這個世界是不給我自由的,因為有規矩在,所以我無法隨便說不。世界不給我,那我能不能自己給自己自由呢?我能跟自己說不,我也能允許別人跟我說不,那時,我是自由的,同時也能讓別人在我無規矩的環境內感受自由。
  但自由有代價的,所有的選擇,所有的「不」,都有代價的。承擔起這個代價,叫做「負責」。因此自由的人必定是負責的人。而負責的人,通常在自己的心中會有一把尺,會讓自己活在一個規律、並且有規矩的環境裡面。
  好奇妙,熱愛自由的人打破規矩→打破規矩的人學會負責→負責的人重新規範自己。繞了一大圈,還是得守規矩呀~不過差別在於,「不自由的人守的是別人的規矩,自由的人守的則是自己的規矩。」

  於是,我想要稍稍改變規矩的定義,規矩是一個成熟的自由的人規範自己的,並不是拿來規範他人。無論是家法、校規、還是國法,都是以規矩來強加一個不自由的狀態給孩子、學生、或國民。也許這個不自由的狀態是必須的,我也沒有說要把法律拿掉,但至少,至少我們可以摸著良心跟自己、跟孩子、跟學生說,這個國家不自由。
  或許等到有這麼一天,大家都變成了成熟並負責的大人,那時所有人都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那,也許規矩就可以被拿掉,也許真正的自由就能降臨。

Saturday, June 3, 2017

潘朵拉的盒子 (魔法少女小圓觀後感)

多久沒有好好地哭泣過了?
今天值得紀念,很用力地哭了一回。

前陣子聽到一位有智慧的人說:我們都在用一個痛苦來解決另一個痛苦,難怪潘朵拉的盒子裡面除了希望以外甚麼都沒有。

「明明不想知道真相,卻對真相欲罷不能,好奇心這種東西,真是不合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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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的背後永遠都有失望。希望小、失望就小;而希望大到一定程度,帶來的就是無可救藥的絕望。

換句話說,希望這種東西雖然帶來了繁榮、科技、知識、以及進步,但這些其實都只是希望地投影,是一個幻象。愈想追逐這個幻象,帶來的痛苦只會愈大。

我大哭時,本以為燄會想通,將自己的執著給放掉,讓自己也成佛。但虛淵玄太壞了,竟然讓燄把自己的執著堅持下去,然後說那是「愛」,然後讓自己成了魔。佛與魔是多麼地相似、多麼地一體兩面呀...

情願與所愛之人成為敵人,也要所愛之人幸福,就算這個幸福是虛假的也無所謂,畢竟所有的希望都是虛假的。這是一個多麼詭異、多麼悲切的願望。

能吃到荷包蛋是多麼幸福、能和朋友打個招呼是多麼幸福... 幸福不是希望能帶給我們的,幸福就在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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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怪客裡面有一句話說「藝術家用謊言揭露真相」(artists use lies to tell the truth),一個好的故事也是如此。我相信虛淵玄其實是個哲學家,將他的感觸以及體會,用一個故事、一個設定來表達。但這個故事不只是故事,這個設定也只是方便觀眾理解而已。可惜一般人只能看到故事、看懂設定,很難真正的體會到裡面宏大的架構以及真正想表達的真實。

輪迴、因果、幻境、結界等等等等,這些東西都是真的、也是假的。而這世界上最真實的東西,只剩下情感、也只需要情感。因為情感存在,而出現因果輪迴、幻境結界,也因為情感不可琢磨,因此這些東西都可以隨心而改變。

Quote from Conversation with God,
Feeling is the language of the soul.
If you want to know what’s true for you about something, look to how you’re feeling about it.

Sunday, May 28, 2017

相處

最近很長一段時間在沉澱、在思考、在理解、在接納、也在掙扎。愈來愈接納了自己之後,開始思考的是如何用這樣子的狀態與人相處。

接納自己不容易,因為那必須要先切斷自己與社會之間的羈絆與鎖鏈。當自己真正從社會的羈絆裡面解脫開來,真正的自由才會降臨,但是然後呢?孤零零的自由,好像也不是我真正想要的呀!

只要有人就有社會、只要有社會就有制度、只要有制度就不可能我行我素。要妥協嗎?我發現不是這樣的,我發現自己自由之後,才能賦予周遭的人自由。底下很簡單的舉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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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跟朋友出門,「想」是一個慾望、是一種情緒,而自己要知道朋友沒有義務要滿足我的慾望,因此我可以接納朋友不想出門,我可以給朋友說不的權利。

但如果把朋友改成「男/女朋友」或是「老公/老婆」,我們能否一樣接納對方的拒絕呢?如果雙方都一樣自由,想做甚麼就做甚麼都不用顧慮另外一半的想法,那兩人何必在一起呢?

因此兩人需要有一個更高的共同意識,或說一個共同目標。兩人互相都想一起出門,都有同樣的慾望以及情緒,這時兩人才能同時擁有自由,並且不是孤零零的。

雙方都有說不的權利,也就是雙方都有自由。但雙方也要有一個共同目標一起努力,而不是因為自由所以「都可以」。如果都可以,就失去了目標,也失去了兩個人在一起的意義了。

能夠找到一個能夠接納自己(前提是自己也要能接納自己),並且願意一起為一個目標努力的對象(前提是自己有這麼一個目標),那就是真正遇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天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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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我寫了出來之後好像才覺得這個感觸沒啥了不起的,好像老生常談欸... XDDD
或許是因為有所體會吧,這個感觸挺深的。

Saturday, November 26, 2016

整理自己 --- 友情與愛情(下)

  快轉一年,我上了大學,M小我一歲所以還在她的高中。美國的高中有個畢業舞會,幾乎所有的高中生都會非常注重這個舞會。或許是文化差異、也或許是個體差異,其實我一點都不在乎這個舞會,因此我高中的畢業舞會我沒參加,但是M很想參加這個舞會。M家裡其實一點都不富裕,她家裡的電腦都已經甚麼年代了還在用486電腦,而舞會光是門票就很貴的,還要租禮車、穿西裝、買花束等等的各項開銷,兩個人花上四五百塊美金還是保守估計。我這個理性勝過一切的人,跟M討論說別去參加舞會了,這些錢省下來我幫妳家裡換台新電腦。

  過程省下不表,結論就是M還是要去舞會,而最後為了這個舞會花了四百多塊美金,當然全部都是男方出錢。雖說是一個經驗,但是這個經驗對我來說跟把四百塊丟到馬桶沖掉的感覺差不多。

  後來,M的生日她在家開了一個生日派對,並且約了我參加。好大的一個派對,好像六十幾人吧,這些人們我認識的應該才三四位。她是主角,我是主角的男朋友,我有很深的期待,期待這個主角的男朋友至少也要像個男配角吧,期待M會在吹蠟燭的時候拉我過去,或是拆禮物的時候跟大家說這是男朋友送的。

  但事實是在這個電影裡面我只是路人。這個派對裡面如果有男主角,應該是一個高高帥帥有明顯肌肉的帥哥,她跟M玩得好開心,而我竟然被晾在一邊,M連介紹也沒有。事後,我又跟M生氣地聊了很多,M一直道歉,雖然看起來很誠懇,但我實在是想不通,如果對我沒感覺了,何必道歉呢?既然道歉了,還不願意介紹我給她朋友認識的原因又在哪裡?

  M說休息一下,然後一周後她就換了男朋友了。我沒猜錯,果然是那個帥哥。

  對我來說,真的好傷。

  我遵守的道德標竿,害了J去做了傻事。而對於美國人來說,這個道德標竿好像只是屁,男女朋友的交往其實只是個遊戲。

  其實我到現在才比較能釋懷,比較能理解美國人的心態是甚麼。男女朋友是一種嘗試,還沒結婚前就多認識一些沒關係,互相也沒有甚麼道德上的壓力。多多比較之後,至少結婚時選的對象是真正適合的對象。而我們亞洲人的想法則是保守許多,結婚後不管好壞,就試著好好經營下去。我說不上來哪個好哪個壞,我只知道那時我被自己的道德標竿戳到心臟了。

  心很痛。那是對一個人全然的付出,卻遭到全然的漠視的感覺。而因為我的全然付出,也害了我的朋友J做了傻事,更不用說我跟K之間早就已經斷了音訊。

  友情與愛情到底是甚麼?對十八歲的我來說,好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