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25, 2017

自己穿的衣服自己脫

孩子生下時,是赤身裸體的。是甚麼時候學會穿上衣服的?好像是媽媽追著自己跑,說不穿衣服羞羞臉,然後強迫自己穿上衣服的時候。

衣服穿在身上,已經不單純為了保暖,而被賦予了更多奇妙的意義。無論是西裝也好、V領也好、露背裝也好、比基尼也好、情趣衣物也好、提升罩杯的胸墊也好,衣服已經喪失了最原始的意義。然後,人們的衣櫃開始愈來愈多衣服,不同場合、不同時段、不同目的,有著不同的衣服,然後,不會在正確場合穿正確衣服的人,會被恥笑、會被排擠,然後,我們開始害怕沒穿衣服的自己。

制度、文化、法律、道德、正義等等看起來很高大上的詞彙,就像衣服一樣被我們一件一件的穿上,或者反過來,一件一件的穿在我們身上。本來很自然的、赤裸的東西,被賦予了奇妙的意義,原本制度的產生,就像衣服一樣是為了保暖,但演化到現在卻變成了累贅。我們像是穿著過重的衣服或鎧甲,拖著沉重到讓人感到疲憊的身軀,卻還是不敢脫下一件衣服。

赤裸的孩子是自然的,沒有道德框架、沒有制度綁架,他們好奇、他們探索、他們愛、他們自由。希望大家都能回到孩子那樣,衣服脫下來,沒事的。自己穿上的衣服,也只有自己才能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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